厲王入,遂殺傅瑕。使謂原繁曰:“傅瑕貳,周有常刑,既伏其罪矣。納我而無二心者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,吾願與伯父圖之。且寡人出,伯父無裏言。入,又不念寡人,寡人憾焉。”對曰:“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。社稷有主,而外其心,其何貳如之?苟主社稷,國內之民,其誰不爲臣?臣無二心,天之制也。子儀在位,十四年矣;而謀召君者,庸非二乎?莊公之子猶有八人,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,君其若之何?臣聞命矣。”乃縊而死。
(傳十四·三)蔡哀侯爲莘故,繩息嬀以語楚子。楚子如息,以食入享,遂滅息。以息嬀歸,生堵敖及成王焉。未言。楚子問之。對曰:“吾一婦人,而事二夫,縱弗能死,其又奚言?”楚子以蔡侯滅息,遂伐蔡。秋,七月,楚入蔡。君子曰:“商書所謂‘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於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’者,其如蔡哀侯乎!”
(傳十四·四)冬,會於鄄,宋服故也。
莊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
春,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會於鄄。
(經十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。
(經十五·三)秋,宋人、齊人、邾人伐郳。
(經十五·四)鄭人侵宋。(經十五·五)冬,十月。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復會焉,齊始霸也。
(傳十五·二)秋,諸侯爲宋伐郳。鄭人間之而侵宋。
莊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
春,王正月。
(經十六·二)夏,宋人、齊人、衛人伐鄭。
(經十六·三)秋,荊伐鄭。
(經十六·四)冬,十有二月,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滑伯、滕子同盟於幽。
(經十六·五)邾子克卒。
莊公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夏,諸侯伐鄭,宋故也。
(傳十六·二)鄭伯自櫟入,緩告於楚。秋,楚伐鄭,及櫟,爲不禮故也。
(傳十六·三)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,九月,殺公子閼,刖強鉏。公父定叔出奔衛。三年而復之,曰:“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。”使以十月入,曰:“良月也,就盈數焉。”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。
(傳十六·四)冬,同盟於幽,鄭成也。
(傳十六·五)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爲晉侯。
(傳十六·六)初,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蔿國請而免之。既而弗報,故子國作亂,謂晉人曰:“與我伐夷而取其地。”遂以晉師伐夷,殺夷詭諸。周公忌父出奔虢。惠王立而復之。
莊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
春,齊人執鄭詹。
(經十七·二)夏,齊人殲於遂。
(經十七·三)秋,鄭詹自齊逃來。
(經十七·四)冬,多麋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,鄭不朝也。
(傳十七·二)夏,遂因氏、頜氏、工婁氏、須遂氏饗齊戍,醉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
莊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
春,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
(經十八·二)夏,公追戎於濟西。
(經十八·三)秋,有蜮。
(經十八·四)冬,十月。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虢公、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皆賜玉五、馬三匹,非禮也。王命諸侯,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,不以禮假人。
(傳十八·二)虢公、晉侯、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後於陳。陳嬀歸於京師,實惠後。
(傳十八·三)夏,公追戎於濟西。不言其來,諱之也。
(傳十八·四)秋,有蜮,爲災也。
(傳十八·五)初,楚武王克權,使鬭緡尹之,以叛,圍而殺之。遷權於那處,使閻敖尹之。及文王即位,與巴人伐申,而驚其師。巴人叛楚而伐那處,取之,遂門於楚。閻敖遊湧而逸。楚子殺之。其族爲亂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
莊公(經十九·一)十有九年
春,王正月。(經十九·二)夏,四月。(未完待續)